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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——致广大农村居民朋友的一封信
发布时间:2023-08-31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亲爱的农村居民朋友:

你们好!近年来,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在市场上逐渐占据一席之地,但与此同时,非法集资风险也逐渐凸显。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着资金互助业务旗号,超范围对外募集资金;有的公开承诺高利率,误导广大群众;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,在农村以高息为诱饵吸收资金。有些参与者因误信了非法集资人的虚假承诺而上当受骗,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,防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刻不容缓。

根据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非法集资表现形式之一,不法分子常常使用以下手法骗取利益。

一是编造虚假项目。不法分子大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旗号,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以开展资金互助等为噱头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经常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农户朋友信任。

二是虚假宣传造势。不法分子往往在宣传上一掷千金,在广播电视、网络媒体发布广告,在宣传栏上张贴传单,雇人入户宣传,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。

三是利用关系诱骗。还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,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,甚至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,拉拢周边农户加入,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,集资规模不断扩大。

四是许诺高额回报。许诺高额利率或给予其他回报、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的神话是不法分子惯用手法,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,使参与集资的农户遭受经济损失。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的投入及获利不受法律保护。

请广大农村居民朋友一定要提高辨别能力,树立理性投资观念,对“高额回报”“快速致富”“有担保、无风险、高收益、稳赚不赔”的宣传口号要冷静分析。一旦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,守住钱袋子、护好幸福家。祝全区农村居民朋友生活愉快、家庭幸福!